3月15日,燃气公司安检人员在凌水路一带作业时,偶然发现某栋楼三层的一户居民家中的燃气灶前阀有异样:支管末端的弯头本应当向左转向、连接自闭阀与灶前阀,然而,此处却将弯头改成了三通,额外连接了一个反向的灶前阀,通过软管接驳到燃气热水器。这种私自改装燃气设施的行为非常危险,一旦造成燃气泄漏,后果不堪设想。

经工作人员询问得知,该户居民需要增加燃气热水器,私自改造了这段燃气设施。安检人员当即拍照取证、关闭表前阀门、填报安检记录,然后耐心地向用户讲解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其到属地燃气客服中心办理正规的手续,由专业人员予以改装。

燃气公司专业人士介绍,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燃气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辽宁省、大连市的相关燃气条例对此也都有同样的禁止性规定。该人士强调,这户居民的行为并非个案,曾有用户因此行为造成事故发生,相关的责任人受到法律追责。这种私改燃气设施的行为,对自己家庭、对邻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构成了威胁,一旦造成燃气泄漏,则会产生人员中毒、燃烧、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发现这种情况,燃气公司都会采取告知、教育、及时中止供气、登记在案的方式应对,同时劝导燃气用户到燃气公司办理正规手续,由专业部门派技术人员实施作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有改造需求的市民可到燃气公司10个客服中心进行办理。

(记者 卢真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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