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龙岗区有关部门了解到,龙岗区的消费券将在4月中旬启动微信小程序预约报名,并用定时摇号的方式确定发放对象,一共会发4轮。

龙岗区在3月25日对外发布了《龙岗区支持市场主体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发布之后,不少市民特别关心措施中有关发放消费券的条款。3月28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其官网公布了相关操作指南。

龙岗区发布的《若干措施》显示,在龙岗区面向市民群众发放总额为2000万元的消费券,并在龙岗区内商家使用。据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市民都可以参与该活动,但消费券须在龙岗区内商家使用。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取后15日内,过期自动回收。

根据操作指南,市民于4月中旬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报名、定时摇号,即有机会获取消费券。消费券设置20元到1000元不等的多种面额,使用无门槛直接抵扣,共分4轮进行派发。据悉,消费券使用详细规则和使用说明后续将发布。

(记者 李其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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