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中国走过了30多年,关注的热点越来越“新”。从最近各地发布的维权案例来看,直播带货、社区团购、APP侵权、预付费等占有相当大比重。

随着业态更新,消费模式层出不穷,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以加速度涌现,也带来各种各样新问题。以投诉量迅速上升的直播带货为例,主播虚假宣传、商品售后无保障、不按时发货等诟病未消,藏在时尚博主、旅游直播等后面的“隐形带货”又带来新问题。

再比如,同样是食品类投诉,“外卖”所受到的关注超过了传统堂食或实体店购买,类似“送达时间、送货态度、安全、食品包装”等备受关注。而一度火热的“预付费”模式,最近也因为经营问题频频受到吐槽。至于APP侵权、盲盒投诉、元宇宙虚拟产品维权等,不但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也给消费维权提出从界定、取证到维权的一系列新课题。

这是新消费活力的折射,同时生活品质的提升,也让人们对消费体验提出了新的要求。

这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要跟上消费的新变化。维权就是要维护“人”在消费中的位置,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这正是对维权原则的强化。另一方面,积极的维权也是在保护新消费,让新的消费模式在合理合规的环境中健康生长。

与过去相比,消费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是“老办法”所能应对,有的“在法律约束之外”,有的“在管理制约之外”。保护消费者权益不但要在意识上与时俱进,还要积极破解法律、制度、管理的难题,让新消费丰富“新生活”,避免造成“新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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