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消费者重视并关注社会“消费公平”问题,督促经营者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广东省消委会首次发布违反消费公平典型案例。据悉,案例从2021年度全省消委会办理的近39万件投诉中选出,消委会将从法律与维权角度点评,作出消费提示与指引。

诱骗老年人购买68万元珠宝

省消委会:严重侵害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60岁的消费者陈女士在经过东莞市石龙远祥珠宝店(老凤祥)时,被店员簇拥着推销珠宝,面对洗脑式推销,她晕乎乎答应了总价68万元的珠宝交易。因陈女士不懂手机操作,店员直接拿陈女士手机进行转账,转了10万元到其个人账户作为定金。但当陈女士索要票据时,店员却称定金不足20万元不能出具收据。陈女士担心已给的10万元拿不回来,又在店员的诱导下回家取银行卡再次支付10万元定金,整个交易无合同、无签字确认。此后陈女士觉得不对劲,要求店员退款却遭到拒绝,遂向东莞市消委会石龙分会求助。消委会接诉后介入调查,约谈珠宝店相关负责人,反复进行协调沟通,最终珠宝店退还陈女士定金18.5万元,剩余1.5万元以店内等价物品冲抵。

省消委会表示,本案中珠宝店员以多人轮番、洗脑式推销,骗取老年消费者钱财,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此外,在消费者已支付10万元定金的情况下,竟以未满20万元不能开具收据为理由,诱导其再支付10万元定金,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出具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规定,进一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老年人本是特殊保护的消费群体,但当前越来越多针对老年群体的营销陷阱,诱导老年人花费大量金钱去购买名不符实的商品或者服务,严重侵害了老年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委会强烈谴责该类行为!

游乐场安全保障不足致未成年人受伤

省消委会:对未成年人应更严格保障其人身安全

惠州消费者曾女士带其女儿在紫溪半岛花海世界儿童乐园充气床上玩攀岩时,其女儿摔倒并导致跖骨骨折。曾女士称充气床内攀岩项目没有安全绳,现场也没有工作人员引导。曾女士认为女儿受伤原因是游乐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遂向惠州市惠城区消委会投诉。消委会工作人员组织商家和消费者进行现场调解,商家称曾女士女儿受伤当天充气床攀岩项目配备有安全绳、有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引且当日园区没有游客反映游玩受伤的情况,不愿承担责任,经消费者进一步出示微信聊天记录及就诊凭证等证据,并经消委会反复调解,商家最终同意给予投诉人经济补偿。

省消委会指出,本案中,游乐项目的经营者对于可能发生危险的攀岩项目在安全保障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理应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是需要特殊保护的消费群体,经营者应对未成年消费者履行更严格的人身安全保障义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这是消费公平的重要体现。

医美网贷暗藏“霸王条款”

省消委会:条款无效,消费者应明确拒绝

消费者孙小姐在江门市蓬江区焕肤美容院体验产后修复项目时,该店工作人员极力向其推销价格为25600元的修复套餐。消费者明确表示无法承受该笔支出,店员便指导其先预付5000元作为定金,余款20600元办理网贷分期支付,并再另付2060元为办理贷款的手续费。消费者回家后认为该店在无事前说明的情况下额外收取手续费不合理,遂要求退回手续费。双方多次协商不成,消费者向江门市消委会求助。消委会接到投诉后,随即组织调解,美容院提出消费者已接受服务,如果坚持退款,按照合同只能退回消费金额的10%,约2000多元,消费者对此不予接受。经消委会反复调解,并邀请新闻媒体代表到现场监督,经营者最终只收取7060元作为已提供服务的费用,退回余下20600元给消费者,并协助消费者办理贷款停止等手续。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关于“只能退回消费金额的10%”的条款,明显加重消费者责任,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同时,经营者存在未事先告知网贷所需的手续费支出、服务质量与承诺不符等行为,也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等,将不公平的消费条款强加于消费者,是典型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的方式,作出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其内容无效。

省消委会提醒经营者,要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与消费者签订消费合同,让消费者在公平消费中获得良好的消费体验;也要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前,要仔细阅读条款,发现有“霸王条款”应明确予以拒绝,或保留好证据材料进行事后维权。

(记者 管玉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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