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外卖、订酒店,会员价比非会员价贵;点外卖,平台价比门店价贵;在一段视频上多停留了几秒,接下来刷到的全部是相似内容……这些情况将被严令禁止。

3月1日,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

近年来,一些企业利用个人信息搞大数据“杀熟”,对不同群体进行差别定价,实行“价格歧视”,让消费者十分反感。

对此,《规定》提出,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保护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不得根据消费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等违法行为。

《规定》还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劳动者提供工作调度服务的,应当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

同样的送餐时间、地点、订单、外卖平台,会员却比非会员多付钱;同时同地打同类型车到同一目的地,某打车平台曾被用户发现熟客反而收费更高……类似的消费投诉多有发生。

“共促消费公平”是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也是每个消费者的共同心愿。良心商家竭尽所能地将优质商品带给消费者。无良商家却妄图以次充好、设置重重套路,赚取昧心钱的同时,严重破坏消费公平。

(记者 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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