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深圳市巨灾保险救助工作规程(2022年)》已于近日发布。今年是我市推行巨灾保险制度的第8年,截至目前,我市已通过巨灾保险救助13.92万人次,支付救助款1791.28万元,为市民群众分担灾害风险。

根据最新《工作规程》,保险的救助保障对象为,当灾害发生时(后)处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及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为保障对象,包括常住人口、临时来深圳出差、旅游、务工等人员以及参与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人员。救助保障灾种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及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所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

其中,人身伤亡救助是指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导致人身伤亡以及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行为导致的人身伤亡救助,包括普通伤害救助、残疾救助及身故救助。每人每次责任限额35万元,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人员70万元;紧急转移安置补偿是指自然灾害需要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到避难场所时(包括灾前转移安置),政府对受灾人员的食宿补偿。补偿标准为50元天人,每次最高补偿3天;灾后人员生活救助是指自然灾害导致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困难,政府对受灾人员的生活救助。每人每天定额救助100元,每次最高救助90天。救助申领流程为拨打95511提出申请、等待承保机构定责、提供单证、确认救助金额、2-7个工作日后救助款到账。

(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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