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上班途中被轿车撞倒!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对方仅支付了检查费用,便联系不上了,怎么办?近日,12348法律服务热线襄阳分席接到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咨询案例

今年9月,市民刘先生骑电动车上班途中被李某驾驶的轿车撞倒在地,当即报了警,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先生去医院做了检查,当时只有外伤,没有检查出其他问题,刘先生只要求李某付了检查费用。

一周后,刘先生感觉自己胸部疼痛,遂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发现两根肋骨骨折。几天后,刘先生仍然觉得不舒服,又去医院检查,发现四根肋骨骨折。随后,刘先生给李某打电话,索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赔偿,但是,李某的电话始终打不通。无奈之下,刘先生找到对方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公司称事情过去一周了,刘先生的骨折跟交通事故没有关系,不愿意赔偿。

面对这个情况,刘先生很着急,他想咨询一下专业律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答疑解惑

湖北周成律师事务所王丽娜律师表示,刘先生可以到司法机关进行伤残鉴定,并根据伤残鉴定结果向事故责任方李某要求赔偿。刘先生也可以申请伤情鉴定,对有关证据进行收集,取得证据,通过交警部门出面继续与对方联系,如果对方拒绝处理,刘先生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

在交通事故中,有些伤情并不能在事故后立即显现,需要进一步观察和检查。

本案中,交通事故已经由交警部门作出了事实认定,由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刘先生发现骨折的确诊日与交通事故发生日间隔较短,伤情确诊具有合理性,与本次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要求李某赔偿,或者在必要的情况下,刘先生可以做伤情鉴定,证明骨折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

保险公司称刘先生的骨折跟交通事故没有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保险公司须出示相关的证据,比如刘先生系其他伤害导致,否则其主张不能成立。刘先生可以起诉侵权人李某和保险公司,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有商业险,在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没有商业险的,要求肇事方赔偿。

律师说法

出车祸后,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如何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呢?在采访中王律师表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根据交强险合同条款,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确立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如果遇到肇事者有钱却不愿意垫付,该怎么办呢?

王律师表示,法律上并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医疗费的义务。事故发生后,如果真的遇到拒绝垫付医疗费的肇事方,可以通过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方式解决。

王律师建议,市民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一定要及时报警,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及时去医院检查身体,告知医院事故情况,方便医院及时排查隐形伤情。交通事故后的一段时间要注意休息,有任何不适,及时复查,听从医生建议,同时留存好证据。肇事方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报险之后,如果再出现的医疗等费用,将由其保险公司承担,这也体现了车主买保险的意义。

(记者 赵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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