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4时许,陈先生路过宜城市铁湖大道附近时,见一只大鸟从空中掉落,便走近查看,发现其貌似老鹰。当时,它非常虚弱,躺在路边,陈先生见状立即报了警。

接警后,龙头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观察,此鸟未受外伤。附近群众猜测它是一只游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随后,民警给它喂水祛暑。

经过一段时间降温,民警见其体力有所恢复,便找来纸盒装好,暂时带回派出所照料,并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经工作人员确认,此鸟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目前已将其带回野生动物保护站,之后将送到襄阳动物园进行观察治疗。

民警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若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要第一时间报警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野生动物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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