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1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0.45分,比上月减少1.50分,比上年同期增加1.23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65%。

1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90.45分。与上月对比,四项分项指数呈“三升一降”现象。

守法率指数为91.50分,比上月减少2.87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行驶等违法现象增加,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7.82%,比上月下降4.07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6.43分,比上月增加1.15分,处于“比较满意”到“非常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上升,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4.22%,比上月上升2.28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7.11分,比上月增加1.48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被遮挡现象减少,出现交通标志缺失和被遮挡现象比上月分别减少36处和10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80.44分,比上月增加2.44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减少,出现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比上月分别减少40个方位数和15个方位数。

2月继续对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月份深圳市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的比例,即头盔佩戴率为84.83%,比上月下降3.76个百分点。

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65%。从各分项进步指数来看,守法率进步指数为-1.85%,市民感受度进步指数为1.42%,交通设施完善进步指数为1.60%,人行道无障碍进步指数为4.46%。

(记者 韩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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