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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11日讯 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8月10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起草了《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现公开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包括总则、评价和认定、动态管理、培育扶持和附则五部分。与《办法》相比,主要细化、创新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职责。区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初审推荐,负责三类企业动态管理,做好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二是细化“特色化指标”。结合上海市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设三个子指标,具体为:所属领域符合本市产业导向(满分6分)、细分市场领先地位(满分5分)和实施特色化经营(满分4分)。三是丰富培育扶持举措。提出为优质中小企业配备专属企业服务专员,与银行等服务机构共享优质中小企业名单,搭建创新成果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供需对接等平台,鼓励各区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情况纳入各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等具体举措。

上海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目前,市级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企业494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62家,培育企业数量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其中“小巨人”企业数量居各城市第一。《上海市“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努力在全市推动培育500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50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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