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搜查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需要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也可以无证进行搜查。

一是出示搜查证。在一般情况下,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除非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才可以无证进行搜查;

二是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

三是只能由女工作人员搜查妇女的身体;

四是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符合上述规定的搜查,即为合法搜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警察找人一般会使用什么方法?

法律分析:1.发通缉令发动群众举报:向社会发出通辑令发动群众协查;

2.悬赏: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罪嫌疑人行踪,核实后给予奖励;

3.定点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地方蹲守抓捕;

4.电话跟踪:按程序审批后对相关手机电话进行定位跟踪抓捕;

5.通过身份证跟踪:嫌疑人用身份证开房时公安系统会弹出嫌疑人入住登记的信息,可以实施抓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

1、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2、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3、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