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经济运行数据显示,我国宏观经济在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呈现快速复苏的趋势。而这一系列宏观数据好转的背后,离不开我国政府在应对疫情和促进复工复产的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实施,尤其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从国内看,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并没有完全恢复到疫情前水平,还处于复苏通道,尤其是有效需求并没有完全释放出来;从国际看,疫情仍然在全球蔓延,中国不仅面临较长时间的“输入性”病例风险,还面临着不确定的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例如,中美贸易摩擦等。因此,今后仍然需要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尤其是提高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性,促进疫后经济进一步复苏。

财政货币政策协同的疫情实践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只有做到相互协同,才能使得整个宏观经济政策效果达到最佳,这背后有着简单又深刻的经济学原理。

第一,从政策作用功能看,萧条(疫情)时期“双宽松”政策协同能够有效地促进经济复苏。积极的财政政策会提高有效需求同时会提高利率水平,从而对民间投资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而此时如果实施积极的货币政策,能够有效降低利率,一定程度上缓解财政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且能再次提高总产出水平。这就是经济学上讲的萧条时期的“双宽松”政策协同。这十分契合当下疫情冲击下的中国复工复产的现实背景。

第二,从政策作用时间来看,财政货币政策协同能够兼顾政策传导作用的长短期时效。货币政策外部时滞较长,传导路径环节较多,不能较快直达实体经济。而财政政策外部时滞较短,立竿见影,能够较为迅速地作用实体经济,较短时间内影响有效需求。因此,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能够兼顾政策传导作用时间的长期与短期时效问题。

第三,从政策之间运行联系来看,财政资金收支的运行直接影响基础货币和货币供应量。财政资金运行与货币投放、货币供应量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当财税部门向社会部门征缴税费时,社会部门的可支配收入减少,使得其在商业银行的存款也随之减少,从而使得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减少,随之基础货币减少。由于货币创造乘数效应作用,使得货币供应量成倍数减少,最终使得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下降。而财税部门征收上来的税费虽然也存入商业银行,记作财政性存款,但它不具有信贷投放和货币创造派生功能,不会影响货币供应量变化。这也就是说,社会部门税收增加会使得基础货币减少,社会货币供应量会成倍收缩。相反,当财政部面向社会进行财政资金拨付时,例如,减税、财政补贴发放等,这时社会部门获得的财政性资金增加,这部分财政性资金会转化为储蓄存款,流入商业银行,从而使得商业银行的非财政性存款增加,从而使得商业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增加,基础货币增加,同样由于货币创造乘数效应作用,使得社会的货币供应量成倍增加。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减税,社会部门基础货币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加。

因此,由于财政变量与货币变量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传导作用联系,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就必须加强协同。

第四,从政策作用环境来看,财政货币政策协同有利于从“疫情生产端救助”逐步过渡到“疫情后需求恢复”。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对供需两端都造成了极大的冲击。首先是疫情发生后,我国开启防控隔离模式,生产生活中断,此时率先冲击了生产端,企业资金流面临着断裂,生产面临着困难。我国央行和银保监部门及时出台金融纾困应急性质的货币政策,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出台相应的抗疫贷款。而随着我国疫情在3月初逐步得到有效控制,我国疫情防控开始进入到复工复产阶段,此时财政政策开始加大力度,陆续出台了各种财政政策,例如,税收减免、抗疫专项债、特别国债等。因此,从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出台的宏观经济政策实践,实质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有效协同,实现了从“疫情生产端救助”到“疫情后需求恢复”。

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应遵循的原则

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只有不断提高彼此之间协同性,才能最大程度发挥政策作用合力,而在协同过程中,要结合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财税与金融两方面的改革历史,不能走“回头路”,不能开“历史倒车”,务必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央行与财政部各自功能独立原则。改革开放后,我国朝着人民银行专司中央银行职能方向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逐步建立起我国的中央银行制度。1983年,国务院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从中国人民银行剥离,标志着中央银行制度正式确立。随后,1994年出台规定禁止财政部对中国人民银行透支。1995年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进一步规定财政部禁止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借款融资。同时,还作出明确规定禁止人民银行不得参与财政部发行的债券,也不得参与或者帮助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信贷业务,包括提供贷款和担保等。至此,彻底阻断了中国人民银行向财政供应基础货币的通道,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各自功能的有效发挥奠定了基础。此后,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注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定位,逐步完善货币政策框架,建立一系列货币政策工具,为我国金融体系深化改革与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

因此,今后要发挥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同,要尊重过往已有的改革成果,要坚持财政部与央行各自的独立性基础上,最大程度发挥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功能。而最近讨论比较热烈的“财政赤字货币化”等实质是完全扰乱了央行与财政部之间的独立性,主张央行在市场上直接购买国债等政策主张,使得央行变相充当起财政部的“出纳”。这违背了中国已有的改革成果,也违背了我国央行与财政部相对独立性改革方向,这一主张并不适合中国国情,必须坚决予以反对。

第二,必须坚持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方向。我国在逐步建立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公共财政的改革方向。2001年,我国首次提出了公共财政概念。2003年10月,明确提出要确定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2007年,提出要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上,完善公共财政体系。2019年10月,提出了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方向,并明确提出必须处理好中央银行与财政的关系,促进财政金融领域发展。并且提出了落实央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坚持公共财政原则、提高财政体制效率等三方面的推进公共财政与中央银行制度协同的改革任务。其中,公共财政领域关键要建立“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次税收、一级举债”的财政管理体制。

因此,此次疫情以来,需要大量的财政救助与财政支出,同时还要做到财政与货币政策协同。那么就必须坚持以公共财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财政制度方向。具体来说,下半年每一笔助力后疫情时代复工复产的财政支出,必须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走法律程序形式明确。同时,财政支出工具也必须要明确,并且,中央银行采取的适当配合方式和形式,也必须公开透明。如果财政希望央行帮助完成一些财政职能,应有相应的财务安排,纳入到财政预算体系中去。

第三,必须坚持相机选择的调控原则并择机考虑政策退出时间窗口和方式。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同配合,可以溯源到凯恩斯主义,为了有效应对需求不足带来的冲击,烫平经济周期波动。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首先冲击的是生产供给端,其次是消费需求端。而随着我国大陆疫情防控在5月初取得阶段性胜利,复工复产开始逐步全面进行,生产已经接近全面恢复,而需求不足问题非常突出,这也是我国下半年宏观经济面临的主要问题。因此,更加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灵活适度的货币政策相配合。但同时,要遵循相机选择的调控原则。随着需求有效复苏,要根据经济恢复情况和相应的经济指标,采取相机调控,前期刺激性的政策要根据经济形势变化,考虑退出窗口和相应的退出方式。而财税政策方面也是如此,市场主体在逐步取得恢复,能够自负盈亏,资金链修复后,相应的财税减免和优惠政策也要考虑后续的退出。

财政货币政策协同的空间与措施

当前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加大宏观经济的调控力度,确保“六保”目标如期实现,必须推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发力,双管齐下,实现最优组合。

第一,投资需求方面,国债发行与流动性投放相配合,促进有效投资需求迅速恢复。下半年要积极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和覆盖范围,扶持中西部等地区在建的一些公路、铁路、机场、桥梁、城市建设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同时,及时覆盖5G、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城市建设等“新基建”项目,这样可以既实现短期当下稳投资,又兼顾长期调结构、培育新兴产业的目的,将有力推动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我国的货币政策要及时补充投资需求覆盖的产业链上的市场主体流动性,可以出台相应的普惠和定向金融政策。例如,增加面向中小银行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开展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有效解决投资产业链上流动性不足问题。

随着今年下半年抗疫特别国债发行,将有力支持地方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并且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最终扩大投资需求。而这也为货币政策协同创造了空间。而由于特别国债发行后,商业银行将会购买部分国债,会对银行体系流动性形成一定的挤压。因此,央行可以采取降准形式投放流动性或者短期工具投放流动性,配合财政部特别国债发行,例如,逆回购、再贷款等方式应对短期流动性需求高峰。

第二,消费需求方面,税收减免、消费补贴与中小微企业信贷相互配合,促进消费需求恢复。下半年可以进一步灵活运用税收调节功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力度、消费者财政补贴力度,以及在已有减免增值税政策基础上,可以适度考虑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例如,可以扩大消费券发放范围和降低消费券发放门槛,对商家进行一定补贴,从而鼓励消费者消费,尤其是吃穿住行等大众消费领域。对中小企业和商家店铺,可以适当采取减免所得税、租金等形式,降低成本,提高其复工复产积极性。同时,货币政策方面,要继续坚持已有的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并且要加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力度,调动其支持实体经济积极性。例如,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视消费复苏情况尽量延长,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最终,财税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促进消费需求有效复苏。

第三,进出口需求方面,出口退税与信贷、信保、担保等融资政策配合。财税政策方面,要继续提高出口退税率,加快退税速度,支持促进外贸企业进出口。今后要简化优化退税手续,提高退税效率,督促审核通过的企业退税资金要尽快到达企业账户,从而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压力,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对于困难企业予以延期办理退税手续,缓解企业的现实困难。并且,积极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缩短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同时,为了进一步应对下半年可能出现的第二波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加剧风险,适度出台相应的“出口转内销”财政补贴,鼓励外贸企业将产品业务转内销,缓解出口压力;货币政策方面,金融监管部门要指导银行机构用好货币政策工具,主动了解外贸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快速发放贷款,加大对外贸领域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尤其是提高其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并且给予一定优惠利率支持。

(闫坤: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党委书记、研究员;万月:华夏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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